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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江西上高县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设备项目,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上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监控招标:江西上高县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设备项目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上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大业-SG2017-006
项目名称:上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1项5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
8、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标书发售、保证金
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1)时间:自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17: 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验后归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4)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10006元 ;与2017年12月3日17:00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
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