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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广州福田二类监控建设及视频联网项目,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深圳福田区二类监控建设及视频联网传输一期应急项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Z-ZB-171742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控招标:广州福田二类监控建设及视频联网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深圳福田区二类监控建设及视频联网传输一期应急项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Z-ZB-171742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任务书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预估金额—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标段 建设地点
1 2017年深圳福田区二类监控建设及视频联网传输一期应急项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
1660 300 318 无 深圳市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批复的任务书为准。
2)质量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设计周期:具体订单设计周期在委托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的设计周期。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5 年1 月1 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全国范围内通信光缆工程的相关设计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合同;
2)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 300 万元及以上业绩。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1 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至少配备 3 名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负责人(不含设计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每个设计负责人同时负责的区域不得超过 2 个。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出具的 2017 年 1 月 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劳动合同。
2)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负责人及其所对应负责的地市,并提供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5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纳入招标人的供应商黑名单库的;
(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