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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辽宁锦州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监控设备,受采购人——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的监控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合计418,000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监控招标:辽宁锦州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监控设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监控设备
项目编号:LHCG2017035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的监控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合计418,000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凌安派出所
2.2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2.3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5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5.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证明;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要求: 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00(法定假日除外),
4.2 领取地点:锦州市凌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路四段17号老审计局4楼,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