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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弱电招标:湖南临澧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的范围:县城规划区及县域公路(含沅澧快速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弱电共同管沟配套建设;各乡镇主要街道弱电管网及通讯基础配套设施(36V以下)共同管沟配套建设;路灯和强电过街管沟建设一事一议。
弱电招标:湖南临澧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特许经营权
临澧县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特许经营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特许经营权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7】352号批准,招标人为临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特许经营的范围:县城规划区及县域公路(含沅澧快速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弱电共同管沟配套建设;各乡镇主要街道弱电管网及通讯基础配套设施(36V以下)共同管沟配套建设;路灯和强电过街管沟建设一事一议。
2.2 特许经营方式:采取BOT方式实施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负责共同管沟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中标人负责共同管沟建设工程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3 特许经营期限:20年,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计算。当特许经营运营期满,特许经营权自动终止。投资单位必须将其在临澧县投资建设未销售的所有强弱电共同管沟的产权、管理权全部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建设要求:必须确保地下强弱电管网建设与城镇道路发展建设同步推进;建设的地下强弱电管网必须满足城镇道路6年发展以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 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有相应数量的具备该行业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实施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能力;
3.4 业绩要求:有3个及以上区县(市)级及以上共同管沟经营的实例(提供特许经营协议和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且近三年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3.5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 中标人须于中标后在临澧县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强弱电共同管沟投资经营公司,且须每年提取经营收入的10%作为政府地下空间资源特许经营权费上缴县财政;
4.2 中标人须一次性全额回购政府投资已建成路段的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须支持配合解决好县城强电过街入地;
4.3 中标人负责地下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征求相关管线入地单位的意见和专家评审)、投融资、建设、经营、维护,经营期满后未销售强弱电共同管沟的产权、管理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4.4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评审通过的弱电入地规划和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5 中标人须无偿预留路灯、城市安防、交通信号、国防光缆等非营利性管沟并供免费使用,还须承担工程建设期间协调费10万元/年。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必须于2017年12月11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到账为准,超过此时间到账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8201285000000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