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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河南郑州铁路局“LKJ设备加装H型监控记录板,投标设备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检修规程》(铁总运〔2014〕100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技术规范》(运基信号〔2008〕572号)文件规定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报告;
监控招标:河南郑州铁路局“LKJ设备加装H型监控记录板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LKJ设备加装H型监控记录板
2.项目内容:
标段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单位 到货地点 备注 标书费(元)
1 LKJ设备H型监控记录插件 套 278 郑州、新乡、洛阳电务段 郑州、新乡、洛阳电务段 50
注: 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有关要求:
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30天内将设备送交至合同明确的使用方。
交货地点:使用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供应商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用户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提供24小时服务不间断技术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或设备,以保证正常运转。
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支持;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按需方要求时间、地点供货,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终身维护。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设备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检修规程》(铁总运〔2014〕100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技术规范》(运基信号〔2008〕572号)文件规定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报告;
3. 投标人未出现因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与全路各使用单位发生诉讼或纠纷;
4. 必须在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