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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反腐倡廉信息化智能管理平台视频监控展示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一批软硬件设施和实施安装服务。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反腐倡廉信息化智能管理平台视频监控展示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反腐倡廉信息化智能管理平台视频监控展示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J2018-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反腐倡廉信息化智能管理平台视频监控展示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人民币7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一批软硬件设施和实施安装服务。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对要求提交样板的项目,供应商可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样板递交到交易中心样板室,迟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样板,交易中心不予收取。样板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3月2日公告之时至2018年3月11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九、踏勘现场、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3月2日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3月12日 9:00。
十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2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