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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视频会议招标:山东邹城公安局视频会议采购项目,按照省厅、市局总体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建设整合视频会议系统,提升保障服务能力,满足公安机关视频会议、视频指挥调度、远程培训和视频图像传输等工作需要。项目预算:275.631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75.631万元。
邹城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邹城市公安局
地址:邹城市平阳西路1636号
联系方式:(0537)Tel:18615927398;Fax:5585600;Email:18615927398@163.com
项目联系人:张卫华
联系电话:5585029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邹城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
项目背景:
按照省厅、市局总体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建设整合视频会议系统,提升保障服务能力,满足公安机关视频会议、视频指挥调度、远程培训和视频图像传输等工作需要。
项目预算:275.631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75.631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A060403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系统 套 1 视频会议系统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 实质条款 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A060403 会议、广播及音乐欣赏系统
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多点控制单元(MCU) 1 台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3 台
3 高清录播服务器 1 台
4 视频会议案件讨论系统 1 台
5 视频会议案件研判服务器 1 台
6 视频会议预约服务器 1 台
7 视频会议专用高清摄像机 4 台
8 摄像机控制键盘 1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