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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浙江南浔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南浔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Z浔政采网申[2018]83、108号批准,现就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南浔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Z浔政采网申[2018]83、108号批准,现就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8]-N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招标工作内容
单位及数量
采购金额
1
南浔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设备
租赁服务项目
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6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浙江省湖州市范围内具备通过光纤网络传输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22日-2018年2月27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龙王山路1278号(中大绿色家园营业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4、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