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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招标: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监控用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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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控用UPS

摘要:监控招标: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监控用UPS,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监控招标: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监控用UPS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监控用UPS

2.项目编号:SZCG2018159464

3.标的:

采购条目流水号

品目  数量   竞价类型    预算金额(元)

131078166   不间断电源(市级)    1.0竞价采购   60000.00

注意事项:

① 采购进口产品的,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先报财政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检验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②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5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5〕1号)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一体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电视、空调机、冰箱、冷柜、热水器)等属强制节能产品范围。

4.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售后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竞价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具有投标权限的注册供应商(供应商注册须知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在网上进行“投标响应”,报名参与竞价、下载查看竞价文件。

(2)答疑。投标供应商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可根据提问情况,在答疑截止时间前进行答疑。

(3)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可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消。

(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中标人。

(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中标人后三天内发布成交公告。

(6)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分别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自行打印中标(成交)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投标响应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7:27(投标响应开始时间即为公告开始时间和供应商提问开始时间)

(2)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 17:27

(3)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 17:27

(4)投标响应截止和报价开始时间:2018年02月03日 17:27(请在该时间前进行投标响应,响应截止后即可开始报价,未响应不能参与竞价)

(5)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7:27

四、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

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交货期等要求。

3.本竞价文件格式适用于服务器、网络设备和通用类货物的竞价。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采购人执行指定品牌型号公开竞价;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类货物以及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允许采购人采用推荐3个或以上品牌进行公开竞价,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

4.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5.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

6.竞价文件中不得设定要求提供代理证书、制造商对项目的特定授权或者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类似于特定授权形式的其他供应商资质要求。

五、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1)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2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若采取推荐3个或以上品牌竞价时,同一品牌产品如果同时有2家或2家以上有效供应商参与竞价,应当作为一个有效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准。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即参与竞价的品牌不足2个)的,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由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3.诚信处理。 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规定,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供应商在采取价格评比(如最低价法或“N+2”法)的项目,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不少于10%。

六、供应商资格核查:

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资格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查不合格,认定其竞价无效:

1.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资格及要求。

2.供应商未按《供应商交纳保证金须知》的要求交纳一万元投标保证金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的。

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中的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指定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为非指定品牌。推荐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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