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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防招标:江苏苏州高新区龙惠花苑安防系统项目,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镇人民政府之委托,就其单位需采购的龙惠花苑一期、二期安防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安防招标:江苏苏州高新区龙惠花苑安防系统项目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镇人民政府关于龙惠花苑一期、二期安防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镇人民政府之委托,就其单位需采购的龙惠花苑一期、二期安防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X2018-N-G-001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龙惠花苑一期、二期安防系统
3.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注:
①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于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同时投标单位应承担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②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1)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下午16:30分止,每天0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3)本次招标项目预算:陆佰伍拾贰万叁仟伍佰肆拾柒元整(¥6523547.00元)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整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整
(3)接收地点:苏州新区科技城管委会会议室(培源路3号)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文婷/房仁珺 TEL:1526251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