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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江西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监控设备,依据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FCZFCG2017005-HH要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的委托,就“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监控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控招标:江西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监控设备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监控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75)询价招标公告
依据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FCZFCG2017005-HH要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的委托,就“丰城市筱塘中心小学监控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弘和-FC2017-075
2、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
监控设备及配件 1批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人民币13.2万元整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采购,须整包参加询价采购,不得拆包。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拟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标之日止在18个月内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如没有财务报告,需出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