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入的商品
共件商品
去购物车
- 购物车中还没有商品,赶紧选购吧!
- 去采购
1293
摘要:监控招标:湖南慈利监控系统改造及督查视屏墙建设项目,受慈利县公安局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慈利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改造及督查视屏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监控招标:湖南慈利监控系统改造及督查视屏墙建设项目
慈利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改造及督查视屏墙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慈利县公安局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慈利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改造及督查视屏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慈利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改造及督查视屏墙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17]26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CHN2017-CG4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11.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纳税凭证的复印件。
(5)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根据[张检会](2010)1号文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湖南省范围内检察院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检察院进行查询。
2.凡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湖南省范围内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相对应的资质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备查)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县文化馆四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 12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 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 04日10:00。
4.2开标时间:2018年01月 04 日10:00。
4.3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