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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控招标:河北新河县2017年学校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指定地点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b.法人授权委托书;c.被授权人身份证;d.企业近三年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县2017学校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RCZCHB2017018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新河县时代路中段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贾树勋 0319-47852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北人字街9号华锦大厦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川 0311-82068206
采购数量: 1 批
采购用途:教学
预算金额:432485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7、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